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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回应:新员工入职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经常有新入职员工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就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形,甚至是上班第一天就发生工伤事故,作为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关于用人单位未为新入职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萁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关于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bu发〔2016〕29号)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萁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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