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注册一年以上,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持续进行技术成果研发和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常驻企业。
一、使用条件
(1)企业必须注册一年以上才能申请认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四)从事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五)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中国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近一年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近一年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