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款是否影响当期利润?
在存货“不翼而飞”事件后,广州浪奇股价接近腰斩。然而,11月14日一则凭空出现的利好消息,却让广州浪奇此后两日连拉涨停。
广州浪奇11月14日发布关于广州总部土地收储的进展暨会计处理说明的公告,称公司已达到与广州土发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土地移交条件,并已于10月29日取得广州土发中心《土地移交确认书》。
公司预计将在2020年度将土地补偿款项及提前交地奖励款扣除员工和派遣人员搬迁安置补偿、房屋拆除、土地平整、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按照此前约定的21.56亿元补偿款及4.31亿元提前交地奖励款,经初步测算,公司将产生税前利润约22.47亿元,并对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2.47亿元对于广州浪奇是什么概念?在前期“5.27亿元存货”不翼而飞之时,市场就已发现,广州浪奇自1993年上市以来至今,累计实现净利润尚不足5亿元。如今这样一笔拆迁款的落地,对于广州浪奇来说自然是“天降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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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广州浪奇喜提“拆迁款”的消息早已不是新闻。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2月11日和2020年5月13日披露过这笔收储款项的会计处理,上述两次公告均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土地收储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即: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即不影响当期利润。
然而,按照更新后的会计处理方式,如果不出意外,广州浪奇将在2020年实现扭亏为盈。粗略估计,预计广州浪奇今年可实现账面盈利超过10亿元(暂不计税费)。然而,面对这样巨大的业绩反差,10月30日晚间,广州浪奇在披露三季报中回避了该重要事项,在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进行勾选时,选择了“不适用”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