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科技成果的定义及体现形式!科技成果的具体体现形式: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环节中,以分类评价方式作为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评判标准,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以上皆可界定为"科技成果"。
除此之外,在工作指引中指出,企业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也是"知识产权"部分的加分项。因此,在部分情况下,也可以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纳入"科技成果"的理解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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