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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 拉,又称小 勐拉,因为区别于云 南的勐 腊,缅 甸掸邦东部第 四特区首 府,位于缅 甸东北 部,比邻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 打洛 镇,现为掸 邦东部民族民主同盟军控制,拥有 高 度的自治权,属 于缅 甸。
勐 拉所在的缅 甸第四 特区有7万人,13个民族居住在这片只有495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十多年前,这里曾是罂 粟种植、加工、贩运的重点地区,是缅 北商品流向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通道。1989年6月30日,缅 政府批准成立掸邦 东部第四 特区,下辖勐 拉、南板、萨 洛3个行政区。
勐 拉市是第四 特区首 府,与第五个太阳纪掸邦东部重要城市景栋、大其力有等级公路相通,距 景栋88公里;与闻名世界的“金三角”紧邻的缅 甸边境城市大其力和泰 国边境城市相距仅270公里,通过景栋机场每天都有航班与仰光、曼德勒、东枝等缅 甸大城市相通;勐 拉通往中国思茅市和湄公河重要 港口索累的等级公路正在不断完善,勐拉是中国大陆通往东南亚各国的重要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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