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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维持对鄂皖赣湘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2024-11-10 08:00  浏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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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专题视频会商调度,研判汛情发展态势,进一步安排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灾工作。

会商指出,近期长江中下游强降雨天气持续,累积雨量大、极端性突出,具有较强致灾性。长江中下游干流及洞庭湖、鄱阳湖水系出现明显涨水过程,6月28日长江2024年第1号洪水形成,20余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降雨区内山洪和地质灾害、城市内涝风险较高,防汛形势复杂严峻。

会商要求:

要积极做好长江、太湖等大江大湖洪水的防范应对,果断提前组织洲滩民垸和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强化对薄弱堤段、穿堤建筑物、历史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守。

要全面落实极端强降雨防御工作,严防山洪和地质灾害,落实好群测群防,坚持“四个一律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严防中小水库出险,滚动摸排城区“头顶库”、病险水库和高位塘坝风险隐患,落实好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严防城市内涝,加强对下沉立交、隧道井口、内涝隐患点的警示标识、交通管制和巡查值守,及时封控地下空间。

要完善预警“叫应”机制,规范各类预警信息发布主体、对象和程序,明确预警“叫应”职责,同时建立“叫应”反馈机制。

要强化应急通信保障,摸清本地区通信保障力量底数,在主要风险区域预置应急通信装备。

要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和救助工作,加强安置点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按照“五有”标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国家防总维持针对湖北、安徽、江西、湖南等4省份的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和针对黑龙江、江苏、重庆、贵州、浙江等5省份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维持针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4省份的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向江西、湖南两省分别派出专家组重点强化工程巡查防守的指导,前期派出的6个工作组仍在黑龙江、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浙江一线协助指导防汛抗洪工作。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维持针对广东省的三级救灾应急响应和针对安徽、福建、湖南、广西等4省份的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应急管理部针对安徽、湖北等重点省份编制应急救援力量预置方案,协调投入各类抢险力量7266人、1796台套装备、3架直升机,调派无人机等巡堤查险装备在湖南资水和洞庭湖区协助地方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