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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遇“手机租赁”高利贷,借款14万元3个月还42万元
2024-11-17 06:00  浏览:24

以分期租赁手机的方式办理贷款,到头来手机没拿到,还需要在3个月内偿还42万元债务。7月9日,上海警方公布一起以“手机租借”为名非法放贷案侦办情况。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是近期出现的新型非法放贷手法,办理成功后,租赁人后续需要归还的租金是手机市价的2倍,换算年化利率超过400%。

涉案手机软件。上海警方

手机租赁3个月租金年化率超400%

今年1月,上海市民姜女士向上海静安公安分局报警,称因债务纠纷而被对方干扰正常生活。据姜女士陈述,她去年底因急需用钱,通过“贷款中介”吴某在多个APP上以“租借手机、转售套现”的方式获得资金,却由此背负了巨额“租金”债务。

当时,被吴某所说的“无抵押、不看征信、快速放款”等承诺吸引,姜女士通过对方提供的二维码下载安装了“芒果商城”APP,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服后,在线上签订了“分期租赁协议”,其中约定“租借”的手机价值为9000元,但姜女士需要分期支付共计18000元租金,每周还款一次,3个月内还清,还款结束后取得手机所有权。

办案民警介绍,在收到首期租金后,平台从手机市场将手机快递发出,然而在收货之前,吴某就让姜女士修改收货地址,将手机直接送往指定商户回收,经过评估后回收价格为8700元,扣除吴某垫付的首期租金1500元和“中介费”900元后,姜女士仅收到6300元。采取这种方式,姜女士先后从十余个类似“租机平台”上租得手机并套现14万余元,但在3个月内需要偿还的“租金”已高达42万余元。

“不仅分期总额远超手机市价,年化率还超过400%。”办案民警称,他们在研判中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背后很可能隐藏着非法放贷的犯罪行为。警方从租机平台、中介人员和手机市场三方面展开调查,挖出一条“租机贷”非法经营产业链,并于2024年2月将“芒果商城”实控人戴某、“贷款中介”吴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作案流程。上海警方

到案后,戴某、吴某等人如实供述了以出租手机为幌子实施非法放贷的犯罪事实。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某于2023年10月购入一款非法租机APP,并伙同吴某等人开始非法放贷,由戴某负责运营APP平台、与客户线上签订租机协议并采购、出租手机,吴某等中介人员则负责寻找、推荐客户并指导客户将手机套现,实现手机在“平台—承租人—市场”之间的流转,最终完成变相放贷行为,其中产生的手机价值2倍的高额租金以及回收差价、中介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年化利率超过400%。截至案发,“芒果商城”已与近百人签订租机协议,涉案金额近160万元。

据悉,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警方还循线发现了其他多个类似的租机贷平台,这些平台之间往往会共享“客户”,通过中介诱导同一借款人在不同平台租机,从而实现大额放贷。5月23日,警方对5处犯罪窝点进行集中收网,先后抓获柚柚商城、优租、壹点商城等5个非法放贷平台的实控人赵某、郑某、刘某及贷款中介王某等11人。经初步核查,这些平台已累计向不特定人群非法放贷2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郑某、刘某、吴某、王某等14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上海警方通报了高利贷新特点。上海警方

警方:有人年化率高达1700%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件也是上海警方侦办的非法放贷典型案例,今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已侦破非法放贷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余名。

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王勇介绍,从已侦案件来看,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也在持续更新,主要体现出四个特点:首先不断拓展招揽客源的渠道。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的隐蔽性和快捷性,将线下口口相传的推介方式逐渐向网络论坛、社交群组、APP平台、自媒体传播等互联网线上平台转移,获取的客源和地区辐射相对更多、更广。

其次是不断翻新非法放贷的载体。有的不法分子以会员“权益卡”“代金卡”等不具备流通性,也无法变现转卖的虚拟物品充抵部分贷款本金,提升借款人融资成本,变相发放高利贷款。有的不法分子非法开发搭建所谓“融资租赁”APP,以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融资租赁和充值卡等有价实物买卖为幌子,通过“租机变现”“实物回收”等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款。

此外,还存在不断变换“砍头息”名目的行为。王勇表示,区别于以往的直接从本金预先扣除利息收取“砍头息”的方式,有的不法分子会以担保费、服务费、手续费为名变相收取“砍头息”。例如,在警方已侦案件中,有的不法分子以“即申即放”“无需担保”“不查征信”等噱头诱导借款人下载APP,通过事先设置的隐藏条款,致使借款人在APP中输入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后,就会自动收到一笔小额贷款且不能提前还款。这笔贷款还会被不法分子以担保费、服务费、手续费等名义变相收取“砍头息”,导致实际放款金额远远小于APP上显示的贷款金额。如若借款人欲借大额贷款,必须在短期内反复借还小额贷款来提高自己在APP上的信用额度,警方查获案件中有的借款人最终折算的年化利率高达1700%。不仅如此,相较传统现金支付、银行卡直接转账的放贷、收息方式,警方发现,不法分子借“第四方”支付平台等通道进行资金走账,隐蔽性更强。

对此,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如有资金需求,请通过正规渠道,向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申请贷款,切勿从非正规渠道进行高息借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信息泄露等各类危害到自身和家庭生活、安全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