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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实施“青年教师校内导师制”
2024-11-23 06:00  浏览: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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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记者从省委党校获悉,日前,该校研究通过《青年教师校内导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实施“青年教师校内导师制”,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实施“青年教师校内导师制”,即坚持自愿结对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成立青年教师导师团队,实行“一对一”或“一对二”结对培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一名专家教授担任导师指导1-2名青年教师工作,培养周期为2年。

《办法》指出,要加强考核激励和管理监督,落实好“传帮带”制度,有效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咨政能力和水平,着力培养一批“政治上靠得住、讲台上站得稳、学术上有潜力”的后备人才。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指出,党校(行政学院)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应当坚守党校初心、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发挥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独特价值。

据悉,此前,省委党校 “实践导师工作室”先后在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卫辉市唐庄镇、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挂牌。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成受聘担任省委党校首位“实践导师”。

“‘实践导师工作室’和‘青年教师校内导师制’是省委党校培养青年教师‘双导师制’的有益尝试,旨在通过双向选择‘传帮带’、内外搭配‘结对子’的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开阔理论视野、提升履职能力。”省委党校相关负责人表示。

(河南日报)